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当前公安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518人;
(二)招聘岗位:南昌市公安员额制辅警。(具体职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1日至200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文职辅警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其中文职辅警应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上述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人员所在部门,或者由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全市公安机关列入用人额度管理的在职辅警,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评、体检、政审、公示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10:00至7月7日16:00,缴费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当日16:3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2.报名步骤: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员通过电脑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选择“2023年上半年南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报名,据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
(2)本次招聘实行网上诚信报考制度。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证件等资料。因弄虚作假被取消招聘资格,或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网上报名通过后可进行缴费。报名考试费标准:50元/人。报名系统报名成功人数即为最终报考人数。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报名结果。
(4)考生可点击原公告右上角“个人中心”,在相应栏报考情况处查看报名情况,如显示【待审核】请耐心等待后台人员审核;如显示【未通过】表示报名不成功,请仔细查看未通过原因,点击重新报考,重新填写并上传材料,等待审核;如显示【待缴费】表示网上报名通过,请及时缴费;如显示【已通过】表示网上报名通过且缴费成功。
(5)缴费完成后即报名成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同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
(6)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7月13日10:00-7月15日9:30。请考生自行登录南昌人才招聘网(www.ncrczpw.com)按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设置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内容。笔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得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
5.岗位调剂。对入围资格审查人数不足的岗位,在资格审查现场进行公开调剂。调剂期间,凡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但第一批未入闱资格审查的人员,如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可重新报名参加调剂。调剂报名结束后,按调剂名额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调剂进行资格审查人员并在网上公布。经岗位调剂后仍不足的,则按照实际笔试成绩合格人员确定入闱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入闱资格审查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所需资料如下:
(1)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5)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正面蓝底彩色照片2张;
(6)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自动放弃(包括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面试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3.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分组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个人原始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五)体能测评
1.入闱名单、时间、地点届时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
2.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勤务辅警岗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文职辅警岗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体测合格标准详见附件2。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由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体能测试达标的考生合格者,方可进入后续体检环节,因体能测试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得顺序递补一次,之后不再递补。
(六)体检
体能测评合格考生进入体检环节。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文职辅警应符合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定。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严格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全面政审考察。政审考察前,政审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因政审不合格产生的缺额不递补。
(八)公示
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按有关规定在报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
(九)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薪酬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五、其他事项
(一)设立信息咨询渠道。招聘信息,包括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考试通知和公告等,可通过南昌人才招聘网https://www.ncrczpw.com/进行查询,或在工作时间内致电咨询。
(二)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六、联系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0791-86691206、83808921
单位咨询电话:0791-88892808、88892216
监督举报电话:0791-8889222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附件: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docx
原标题:2023年上半年南昌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ncrczpw.com/kaoshi/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