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市将于2022年1月8日-9日开展全市教师资格面试工作,面试考点设在新余市第四中学。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考生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特将考生防疫要求告知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生须提前在微信或支付宝更新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同时打印《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承诺书》),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安全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安全承诺书》真实性负法律责任。对违反防疫要求、隐瞒或者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不配合防疫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考生要严格遵守防疫各项规定,注意科学防疫,自觉增强防护意识,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工作。考试前后不聚餐、不聚会、不扎堆,避免非必要外出,外出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勤洗手,常通风。避免和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赴考途中应做好个人防护,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
3.考前14天起,考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尽量减少跨市流动,避免去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考前28天内有境外活动轨迹的,考前14天内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不得参加考试,并按我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处理。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如有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考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的考生,须持考前48小时内在省内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报告作为考试当日入场凭证。
5.考前14天有集中隔离、居家健康监测人员,或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中,尚在随访或健康观察期内的、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
6.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考试当日,考生必须在开考前3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通过检测通道时,应保持人员间隔大于1米,有序接受体温测量及入场安检。除进入考场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在候考室、备课室环节考生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室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2.考试当日,考生入场必须持当日更新的本人“赣通码”和行程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在身份核验环节,考生须出示填写完整的《安全承诺书》、纸质版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件不齐备者不得进入考场。《安全承诺书》应在进入考点时交予监考人员。
3.考试当日,考生入场时若现场两次测量体温≥37.3℃,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三、应试要求
1.入场及候考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在面试环节按要求摘戴口罩。
2.考生在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员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理。
3.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听从考点安排保持安全距离,分批、错峰离场。送考人员应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进入考点或在考点周围聚集。
4.发热考生须按照防疫要求,配合做好当天考试结束后疾控中心的现场采样工作。采样后,由考点告知考生本人落实好相关防护措施,实施考点和住所“点对点”的闭环管理。
四、其他事项
1.应试要求面试疫情防控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请考生关注“江西教育网”和“新余市教育局网”,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
2.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和江西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附件: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安全考试承诺书.doc
新余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27日
原标题:新余市教师资格面试考试防疫须知
文章来源:http://jyj.xinyu.gov.cn/jyj/gggs/2021-12/27/content_3a784510d8a64f40b308452af8a25423.shtml